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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技术要求及参数
发布时间:2021-03-09 11:29:00  作者:

锅炉技术要求及参数

1.1  锅炉技术要求

1.1.1 一般要求:

 

    1)燃气锅炉需符合当地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要求及规定,并需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及批准使用。

    2)投标人须负责锅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供应、运输、交付与指导培训。

    3)锅炉设备须具有同类型的设备成功运行至少两年的生产厂家生产。

    4)所有的管道、设备、阀门及有关配件须符合图纸设计及系统压力的要求。

    5投标人须与燃气供应单位协调天然气管道的安装、连接压力测试及各项功能调试(中标方含安装锅炉及配套设备)

    6投标人须与燃气供应单位确定天然气热值、供气压力及供气量,正确选择锅炉的燃气装置

    7)锅炉机身应有原厂铭牌,设备的编号、型号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8)所选用锅炉技术参数在XXXX地区海拔、气压、空气密度等特殊条件下,需达到设计参数要求。(XXXXX平均海拔约XXXX米)

    9)提供机组的技术数据,显示有关锅炉的不同的供热量时的工作情形、燃气量、操作步骤、噪音水平、水流量、水温和水压等。

    10)提供制造厂所印刷的安装、操作及维修手册,并应指出操作程序和维修程序等,并同时提供锅炉后备配件表,而后备配件应达到制造厂的建议和要求。

    11)提供锅炉在制造厂和现场的试验报告,报告内应包括试运行的所有数据和结果。

    12)提供施工图,有关机组的安装尺寸、固定螺丝位置,气管接驳位,水管软接头、烟道安装、排水沟布置,及所需的土建要求等,都应在机组的施工详图内显示出来。

 

1.1.2 产品要求

 

1.1.2.1 概述

    1)锅炉应由同一个制造厂整体装配生产、炉壳、炉膛、导热管、燃变器、鼓风机、安全阀、燃气控制系统、电器及控制屏等所有提供机组正确及安全运行所必须的装置。

    2)以上所述的配件由同一厂家装配,如管道连接、电气配线、燃气安装、进行压力测试等,在原厂以外装配的机组将不被接纳或采用。

    3)锅炉应具备设备表上规定的功能及材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布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它部门的认可。

 

1.1.2.2 锅炉本体

1)锅炉本体设计使用寿命20年以上。确保锅炉主要承压部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30年;锅炉大修周期不低于5

2)燃气锅炉机组为16吨,预留14吨基础,压力为1.2MPa,容量为6T

  3)锅炉应配备吊挂式前门,以便接近所有燃烧侧表面而不需将门板、挡板或耐火层拆下。

    4)后门应配置火焰观察口。

    5)锅炉应覆盖上隔热保温层。

    6)锅炉应配备吊眼。

    7)炉胆应为波纹以抵受热膨胀。

    8)锅炉需装主防爆门和安全阀。

    9)锅炉需配上适当数量之手孔及一个人孔。

    10)进水管与锅炉连接处需有套管以防止进水与炉水温差造成的热力集中。

    11)热水出口、排污接口、安全阀及进水接口等需采用法兰连接,不能采用丝扣。

12)锅炉拔管位置应在炉前方,投标人须根据设计图纸所示确定锅炉安装的适当位置,以确保充足的维修保养空间(属后期安装工程)。

13)燃烧室采用全焊接的膜式水冷壁,以保证燃烧室的严密性,能适应变压运行的工况。膜式水冷壁鳍片与管子材料的膨胀系数应相近,鳍片管(屏)的制造和检验符合JB/T5255《焊制鳍片管(屏)技术条件》,鳍片宽度应保证在锅炉运行中鳍片各部分的温度不超过所用材料的许用温度。

14)无论在锅炉启动、停炉及各种负荷工况时,管壁和鳍片的温度均低于钢材许用值,应力水平不高于许用应力,使用寿命保证不低于30年。

15)空气预热器设计时须充分考虑低温腐蚀的问题,漏风率符合相关标准。

16)汽包、联箱、管路系统和炉墙等外表面均要求保温,在经常需要操作维护而又没有其它防止烫伤措施的部位,保温层外表面温度小于50℃。 所有易被踩踏的保温有良好的防护措施。耐火材料有良好的性能和合理的设计,避免热应力造成材料变形或断裂。

17)锅炉出厂后炉墙外均采用彩色压型钢板覆盖,并采用防锈紧固件紧固。

18)锅炉采用轻型炉墙,本体保温外层金属护板采用不低于0.7mm厚的彩色压型钢板,烟道保温外层金属护板采用不低于0.5mm厚的彩色压型钢板。当环境温度≤27℃时,炉墙保温层表面温度≤50℃,当环境温度>27℃时,炉墙保温层表面温度不比环境温度高25℃。

19)锅炉上开设的人孔、手孔、检查孔、观察孔的数量和位置满足安装、检修、运行监视和清洗的需要。锅炉炉墙、烟道和各部位门孔必须有可靠的密封,看火孔必须装设防止火焰喷出的装置。

20)锅炉的锅筒和过热器上有足够数量的安全阀,全部采用弹簧式安全阀,安全阀的总排放量必须大于锅炉额定蒸发量,要求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安全阀确保不出现拒动作和拒回座,起跳高度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

 

 

 

    12)锅炉应有下列附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条应单列,而不应归为锅炉本体的子条款)

a、安全阀

b、排污阀

B1、水位计(关键附件)

c、带试验表接头的波顿式圆形压力表(以帕标定压力单位)

d、圆形温度计(以摄氏标定温度单位)

e、排烟温度表

f、水取样龙头

g、配有低水位停炉装置,于水位超越警戒线时,将关闭燃烧器的操作。

h、温度调节控制,以控制燃烧器的操作

I、高温调节控制,以控制燃烧器的操作

J、防爆孔

K、燃烧室前后耐热观察孔

l、稳固的锅炉平台及爬梯。

 

1.1.2.3 燃气系统

1)机组应配备有与锅炉设计功率相匹配的燃烧器,燃烧器应符合中国TSG ZB001-2008《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燃烧器效率大于99%并留有10%以上的超负荷能力;燃烧器噪声:≤85dBA)。按照锅炉负荷自动比例调节运行;燃烧器的配置应包括、鼓风机、燃气阀组、燃气过滤装置、燃烧调节控制装置等。

    2)燃烧机主要安全装置有:火焰探测器、燃气压力上限、下限开关,快速切断阀,预吹风压力计,过载保护等,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燃烧系统必须为高质量进口设备,符合BSCEUL安全标准。

4)机组的燃气阀组须构成合理。

 5)燃气阀组由主燃气管路和点火燃气管路组成,主燃气管路主要包括2个电子液压式主燃气阀门,大气压力检测和压力检测压力开关各一个,低压压力开关,高压压力开关,排气阀和燃气截止阀等部件,点火管路含有点火电磁阀2个,气体压力调整器和点火燃气截止阀等,这些阀门的控制执行机构与燃烧控制柜内的燃烧过程控制器相联以实现燃气阀门的检漏和燃烧控制。

6)在整个运行范围,燃烧器应是全自动调节以达到最佳燃烧效率。

 

1.1.2.4 锅炉控制设备

    锅炉控制系统应采用彩色触摸式屏+PLC式全自动控制系统,操作界面简洁、实用,各项运行参数显示丰富;PLC控制器应采用知名品牌;控制系统局部故障可进行在线维修;具有超出设定值报警及保护功能,故障时可发出声、光报警并显示中文故障原因(非代码);设备启动时按照安全程序自动运作。

 

1.1.2.4.1锅炉电控自动控制功能(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火焰检测功能;

2)压力检测功能;

3)水位检测功能;

4)炉膛吹扫程序;

5)锅炉进水温度检测功能;

6)锅炉出水温度检测功能;

7)开停机程序控制;

8) 燃烧器自控功能(能随供热负载的变化自动调节火力功能);

9)点火顺序控制功能;

10)熄火保护火焰的检测器感光功能(火焰检测器);

11)风门自控功能。

 

1.1.2.4.2 显示功能(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锅炉正常工作参数显示;

2)故障显示; 

3)燃烧器正常工作信号显示;

4)点火失败报警显示;

5)锅炉运行状态显示;

6)锅炉出/进水温度显示;

7)低水位报警信号显示;

8)燃烧器故障显示。

 

1.1.2.4.3安全保护及报警功能(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低水位自动停炉;

2)火焰故障自动报警及停炉功能;

3)燃烧器如果因各种故障不能正确点火或燃烧,则自动停炉;

4)高压自动停炉;

5)超温自动停炉。   

 

1.1.2.5配电盘(箱)

    每台机组的随机控制系统都由生产工厂安装及敷线。控制系统应包括配电盘(箱)及其它所需控制板。配电盘(箱)的结构需符合低压配电屏的技术规范要求。

 

1.1.2.6烟囱

    1)烟囱由承包人负责按图纸所示供应安装及调试

    2)烟囱涂刷耐火漆两道。

    3)承包人应供应、安装足够的托架,滑动管架。

    4)烟囱围圈连接排水管至屋面排水口。

5)烟囱为全天候及设有防雷装置。

1.1.2.7鼓风机、引风机

1)鼓风机、引风机采用防爆变频电机,电机本体防爆等级dIIBT4

2)风机配消声器,要求在距设备外壳1米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3)鼓风机、引风机配纤维补偿器。

4)风机富裕量:

功率

压力

流量

15%

30%

20%

 

 

  

1.1.2.7 工具集随机备件

        含出厂合格证、供货清单、机组及电气成型表、用户手册及各辅机、辅件的技术文件。

 

1.1.2.8软水器(属后期安装配套设备)

 

1.1.2.9 补水定压(属后期安装配套设备)

 

1.1.2.10 管道及连接(属后期配套安装工程)

    1)管材:热力管道采用焊接钢管(GB3087)或无缝钢管。

2)管道连接:钢管采用焊接。热镀锌管采用螺纹连接。

 

1.1.2.11 保温(属后期配套安装工程)

1)采暖供回水管、锅炉给水管、进行保温。    

 

1.2  给水系统供水机组技术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水泵的原产地为供应商品牌总部在中国境内独资或合资厂组装生产,提供水泵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文件,不接受该品牌贴牌产品,水泵设备和所用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和未曾使用过的;

1.2.1.2  水泵的制造商需具备水泵性能测试的技术装备,该测试设备或装置必须是经过国内或国际相关权威机构核准的,所出厂的设备必须按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测试合格;

1.2.1.3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没有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除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规范;

1.2.1.4  供水设备(以下简称整机)包括水泵(含电机)、控制柜、压力传感器、支座等部分组成。整机应高效节能、运行安全可靠、管理方便、供水压力稳定。整机性能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整机配套使用的部件、材料均应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整套变频给水设备需统一出厂;

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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